陕西省湿地总面积约462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9%。全省共建立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网络。
陕西省在“三区三线”划定中将43个湿地公园共45460平方公里范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积极申报红碱淖省级重要湿地晋升为国家重要湿地,推动西安田峪河、平利古仙湖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工作;启动陕西省智慧湿地监测平台建设,在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逐步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站)点;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对利用湿地资源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保护全省重要湿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恢复湿地6000余亩。
报告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自然公园;强化基层湿地管护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有效发挥林长制、河湖长制作用,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