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结合森林修复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更新造林管理办法》《森林抚育管理办法》《营林生产工作流程图》。由局、场两级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系统学习补植补造、森林抚育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培训率100%;组建16支生态修复专业队,抓住顶浆造林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幼林抚育和鼠害防治工作,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奠定基础。
林业局组成2个专项巡查组、3个检查指导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到各生产作业班组督导检查,技术人员一线蹲点指导、跟班作业;落实“三证一签”制度,把好种子调剂、苗木生产经营各道关口,确保优质壮苗上山;严格执行生产任务分配公开、透明,杜绝生产任务转包、外委;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对营造林、抚育地块进行全覆盖验收,不合格林班逐一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