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接待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区级林长每季度第一周深入责任区开展接待工作,乡级林长单月第一周开展接待工作,村级林长随访随接。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突发性事件需要,林长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接待。接待事项主要是与林业生产发展保护、与林长制改革有关,主要包括听取林业经营主体诉求及社会群众反映问题、宣传林业方针政策、收集林业改革发展意见和建议等。
接待活动分门别类和全过程办理。现场办理要求能够解决的事项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事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当时不能解决的事项,由林长签署交办意见,转交相关单位部门限时办理;区、乡林长办和协助区级林长责任单位跟踪林长交办事项,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并及时催办,适时督办;及时将林长接待日接待事项办理结果向林长汇报,并向反映者反馈;做好意见建议登记收集、研究论证工作,根据价值大小建议予以采纳或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林长接待日制度的出台既创新和丰富了林长履职形式,又通过开展林长接待日活动,使林长能够及时听取林业经营主体诉求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林业问题,收集林业发展改革意见和建议,帮助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