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编制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饲养场所消毒指南》下发全省。旨在指导全省2351个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单位规范开展日常消毒和防疫,提升防疫能力,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可能的传播途径。
《消毒指南》对消毒范围,消毒方法,常用消毒药物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消毒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消毒指南》明确的消毒范围是: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饲养区域、动物笼舍、下水道、化粪池、饲养工具、饲料加工场所、运输工具、笼具、交通通道、动物及其产品、生活区、办公区、出入人员等。
1月24日以来,我省已经封锁了各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个核查了2351个养殖单位的动物种类、存栏和近3个月的流向,全部采取封锁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