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全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面貌明显改善。当前,山西省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农业农村现代化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板。《实施意见》以“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能抓得住、抓几年就能见到成效的可感可及的实事,提出了具体务实的目标、抓手、举措、机制,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推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回应百姓生活期盼。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统筹、六项任务、三类村分类推进、六项政策举措。一个统筹:就是坚持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协同发展。六项任务:就是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推动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就业、社会治理、要素流动“五个融合”;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特”“优”战略,做好“土特产”文章,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一二三产业互补、农文旅融合、农工商互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生态乡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农村建设成为农民身有所栖、心有所依的美好家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类村分类推进:就是将全省行政村按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环境整治村分类建设。六项政策举措:就是强化组织领导,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四级政府齐发力;强化资金投入,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省级资金向农业县、重点帮扶县倾斜;强化人才支撑,创新乡村人才育、引、用机制;强化用地保障,满足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需要;强化项目管理,避免无序建设、重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每年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进行表扬和资金奖励。
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领。省级财政在做好相关资金筹措保障方面将采取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强化专项债券保障、统筹社会资本投入、统筹政策资金扶持等具体举措。2024年—2027年,省级财政将累计筹集项目资金100亿元以上,按照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乡村常住人口将资金切块到县,支持全省建设10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10000个左右提档升级村。在分配资金时,加大对农业县和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为各地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提供充足的“粮草军需”。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山西省在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方面首先是打好农业“特”“优”牌。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山西省“小杂粮王国”、北方中药材重要生产基地、黄金畜牧生产带等优势,打造全国优质小杂粮、中药材、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其次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加快补齐农产品精深加工这块短板;第三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围绕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以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为牵引,加快培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休闲康养、农事体验、帐篷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精品线路,推进农文旅融合、农工商互动、一二三产业融合,让乡村产业兴旺起来。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是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省住建厅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重点是抓好“五个强化”:一是强化体系建设。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加强运行管理,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延伸覆盖。二是强化分类处置。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灵活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三是强化法治引领。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作出了专门章节的特别规定,从法律层面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监管。目前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四是强化资金保障。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的省级资金保障长效机制。2023年,省财政安排3.1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五是强化技术支撑。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编制印发了《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指南(试行)》,从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就持续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生态修复工作,助力山西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