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林业局出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加快复工复产促进林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林业部门全力做好林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持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促进林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持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引导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APP、邮政快递、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帮助林业企业复工复产,引导涉林企业大力发展线上林产品销售。加强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运用,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开设的“一日一技”林业科技平台,直接为基层一线和经营主体提供科技服务。
围绕加快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抢抓当前植树造林黄金时机,有力有序组织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尽快推动长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修复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全面复工。按程序抓紧拨付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2020年省级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林业项目顺利实施。积极争取财政金融扶持林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林业项目经营主体的信贷扶持,确保林业工程项目建设及生产安全有序开展。
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因时发展各类林业特色产业,对贫困地区实施造林项目、基地建设、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强化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鼓励生态护林员参与疫情防控宣传。加快推进造林专业合作社组建,提高入社贫困农户劳务收入。加强对口帮扶工作,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困难。
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保障。对明确近期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报经同意后,允许其先期开工建设部分先行使用林地;防控和治疗新冠肺炎急需建设项目、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项目,涉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湿地公园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规定的,报经同意后,可实行“边建边批”“先建后批”,全力保障急需开工建设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
坚决落实2月24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实施最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和栖息地的巡护和监测,加快推进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