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是以《江西省林长制条例》为遵循,结合江西省各地林长制工作实践形成的,对林长制组织体系、源头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和智慧管理体系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组织体系明确了按照行政区划分级设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林长,并设置林长办公室和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明确了各级林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各级林长办公室和责任单位的职责。
源头管理体系明确了巡护网格设立,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工作职责,护林员的选聘和解聘、日常管理、巡护事件处置。要求在林区交通要道、进山通道、网格边界等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厘清了全省林业资源网格化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内容。
制度保障体系规范了总林长发令,总林长会议、林长会议、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林长巡林履职,林业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示单和重点难点问题督办函“三单一函”,问题督办主体和对象、内容、程序和要求,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各项林长制工作制度。
目标考核体系明确了考核对象为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和影响度考核,按照制定方案、自查评分、考核评分、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智慧管理体系明确了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包括数字林长系统、护林员网格巡护系统、林业资源动态监管系统、林长制考核评价系统、林长制信息发布系统等,对管理账户、管理员职责、管理平台运行、数据采集与更新以及平台应用进行了规范,强化林长制数字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