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在全区扶持20个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达标乡镇创建工作。乡镇明确监管网格,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村(社区)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据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机构每年须完成不少于144批次的快速检测任务,其中使用酶抑制率法快速检测不少于77批次,使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快速检测不少于77批次。有豇豆生产的乡镇要做到上市必检。
建立监管“四名录”。建立乡镇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名录,并对纳入名录的生产主体全部规范化建立档案管理,把豇豆生产主体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纳入名录,生产主体名录信息每年更新1次。此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品种品类名录、重点风险农产品名录、农产品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名录。
开展定期巡查指导。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巡查制度,确保每年至少巡查4次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有豇豆生产的乡镇在豇豆生产季节每周至少巡查1次。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100%纳入监测范围,要加大豇豆等重点品种的监测频次和数量。推广实施胶体金免疫快速检测技术,规范建立快速检测台账,做到“检什么,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