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结果显示,安庆市现有湿地 21.5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14.07%,占安徽省湿地面积 13.42%。安庆市通过构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强化巡查巡护和执法监督,开展科普宣教等方面,多措并举保护修复湿地,全面筑牢湿地保护屏障。
构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安庆市建立2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其中省重要湿地5处。湿地保护面积10.56万公顷。2023年新增41处一般湿地,面积达4822.75公顷。
落实保护修复措施。安庆市各地通过申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深入开展水质涵养林建设、湿地植被恢复、小微湿地修复、鸟类栖息地改造、珍稀鸟类环志研究等工作,显著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宜秀区对67亩山地坑塘及周边地块进行小微湿地植被恢复治理,营造湿地景观,望江县通过种植垂柳、乌桕、红花莲、绿化球、片栽等多种混合群落,实施小微湿地修复76亩。怀宁县、望江县营造两处鸟类栖息地,共计100余亩,有效改善水鸟栖息环境。
强化巡护宣传执法。通过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协作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单位开展候鸟护飞行动、网盾行动、冬春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宣教的同时加强执法监管。依托社区共管的模式,聘请45名社区巡护人员,常态化开展湿地巡护巡查。同时,在鸟类栖息地等重要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47处,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和智慧巡护,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