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和对林业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推进工作、狠抓任务落实,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今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为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宜兴市西渚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欧阳华见证了乡村蝶变。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瞻远瞩、振奋人心,为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将结合自身特色做强做大农业、生态环境、文化、特色旅游四大产业,大力推动乡村振兴。
“总书记常赞太湖之美,也十分关注太湖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江苏省委会副主委、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所长张甘霖说,经过不懈努力,太湖水环境和水生态逐步向好。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也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成就之一。
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生态资源是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本。202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林业工作作出11次批示,省委主要领导先后6次调研考察林业工作,分管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林业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林业建设,召开林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业工作,为推动全省生态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夯实绿色根基。
美丽江苏的绿色基底持续夯实
今年3月,江苏省各地发布了120余场义务植树活动,再次掀起全民参与国土绿化热潮。
《江苏省2023—2030年国土绿化规划纲要暨2023—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以来,全省启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特色精品工程建设和黄河故道千里绿色生态廊道建设。2023年,全省完成造林绿化23.34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4.09%。全省义务植树4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株古树、3个古树群入选全国“双百”最美古树。森林质量持续提升,完成森林抚育42万亩、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6.64万亩,开展可持续经营试点。加强全省53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和良种基地建设管理,审认定林木良种22个。
林业碳汇能力不断增强。立项5个双碳类科技项目,指导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在洪泽湖湿地率先开展内陆淡水湿地碳汇研究,与腾讯达成全国首单滨海盐沼生态系统碳汇产品交易。常州市天宁区出台《关于建立“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盐城市、宿迁市建设重大活动碳中和林,高邮市落地全国首单湿地碳汇遥感指数综合保险。江苏省林科院牵头编制发布《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
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加快构筑
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江苏省211个自然保护地将优化为144个,审查审核涉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23个。全面加强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
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明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全省新建湿地保护小区248处,湿地保护率增至47.6%。修复长江、太湖、洪泽湖、滨海等重要区域湿地4.64万亩。积极加强协调沟通,联合承办全球滨海论坛。苏州国际湿地城市创建通过国家初评,淮安白马湖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扬州北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典型案例。
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持续改善。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保护、生境恢复,麋鹿野外种群达到3356头,丹顶鹤人工繁育出雏56只、同比增长33%,朱鹮首次野化放归,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越冬候鸟种类和数量有较大提升。加强独花兰、香果树、秤锤树等珍稀濒危植物扩繁与迁地保护,设立省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中心。
森林资源保护更加严格。全面完成森林资源普查,完成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认定,建立完善森林督查机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420起。
安全发展的红线底线守得更牢
2023年,江苏省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林业安全生产事故。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制定以水灭火工程建设等3个评价办法,新建智能预警监测云台169个、防火道路225公里、蓄水设施167座,铺设消防管道约86.11公里。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等一系列行动,建立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全省共派出检查组4380个,排查风险隐患1144个。
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降至7.49‰,未出现大面积连片成灾现象。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病死株数、疫情小班数量实现“三下降”。南京市与马鞍山市、苏州市与上海市嘉定区和青浦区、扬州市与镇江市等联合开展重大有害生物联防联治。联合沪浙皖林业部门签署共同推动长三角长江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和互花米草防治合作协议。除治互花米草17.2万亩,年度除治任务超额完成。
野生动物风险防控有力。开展候鸟集中分布区域、重点繁育场所疫源疫病主动取样检测,推进建设“1+3+N”全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南京市浦口区、宜兴市、溧阳市等地建立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制度。
民生改善的务实成效可感可及
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完成2项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绿美村庄311个;新建森林步道20条、总里程达123.26公里。绿美村庄和森林步道建设项目经省人大常委会评议,得分均超过90分,获“好”等次。苏州市打造山地森林步道35条。全省组建首批52个科技产业服务志愿团,下乡服务53次。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207批次,首次实现主产区、主栽品种、监测指标全覆盖。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举办2023首届江苏林草种苗新特优品种技术展,支持沭阳花木节举办,江苏省种苗产值和电商交易额保持全国领先。促进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发展,提升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带动能力,5家企业获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森林旅游康养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在苏州、宿迁举办“绿美江苏”生态旅游系列推介活动,发布推介220项生态旅游活动。省林业局等4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江苏省总林长率先垂范,引领带动市、县林长调研巡林577次、召开会议259次,镇、村林长活跃在基层一线。高规格开展全省首次林长制督查,评选林长制激励县7个,牵头建立环太湖六市(区)联合林长制,推动建立一批“林长+”机制,促进林业共建、共保、共治、共享。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取得新突破。补充调查宜兴市森林生态产品的生长量,建立价值核算机制模型。启动东台市湿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数据模型。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差异化生态补偿机制,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在省级公益林每亩补偿35元的基础上,分别提高至每亩250元、200元、100元。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优化整合许可事项25项,数量压减39%。出台重大建设项目用林用地要素保障通知,积极探索异地占补机制,试点建设补充林地储备库。南京市与睢宁县完成全省首个林地占补平衡指标异地交易,交易资金达1.3亿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国有林场绿色发展。贯彻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全省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基础保障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科技支撑显著增强,扩大科技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实施40项科技推广项目。获得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99项,年度授权量位居全国前列。组建科普志愿者队伍近400人,获全国、省级林草科普奖项各8个。积极参与“林草高新技术进青海”“林草科技进兴安”活动,牵头建立长三角林业科技创新联盟。入选全国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5人、领军人才3人、团队6个。
资金保障及时到位,全年下达中央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0.28亿元,同比增长24.8%,下达率100%。落实林业贷款贴息补助3269万元。申请省级财政资金1097万元,开工建设“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一期)。
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出台,《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完成,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加快。制定《江苏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联合印发《江苏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开展“林业普法基层行”等活动,提升普法质效。丰富多样的林业宣传,让全社会爱绿护绿意识明显提升。洪泽湖湿地保护区《“最强大脑”如何守护绝美湿地?》短视频上线中央网信办网站。大丰麋鹿保护区举办第11届鹿王争霸赛直播活动,在线参与超110万人次。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名为“加利福尼亚”的丹顶鹤,成为中美两国地方交往的“友好使者”。
2024年,江苏林业明确新目标:充分发挥森林“四库”作用,推深做实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方面面深度融入长江大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等重大战略和任务中。加快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充分展现全省林业自然生态之美,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图景更加可观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