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淄博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于2月29日公布实施;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于2月29日公布施行。
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共计12件。其中,拟提请审议的政府规章草案2件,一是为了规范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拟提请审议《淄博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草案)》;二是为了加强居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拟提请审议《淄博市居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除上述2件拟提请审议的政府规章草案外,拟将《淄博市行政调解办法》作为预审议项目;拟将《淄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淄博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草案作为调研项目;拟将现行的《淄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作为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法制的统一,经评估清理、调研论证、征求各方面意见和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淄博人民公园管理规定》《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淄博市医药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