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先行 顶层设计
2020年8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对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进行顶层设计,提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21年出台《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天然林补助资金使用和天然林资源数据管理;2022年出台《福建省护林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护林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护林员保护天然林等森林资源的作用,实现森林资源管护网格化、全覆盖。
落实责任 加大管护
福建以林长制为依托,将天然林保护情况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内容,设置天然林年度考核相关指标,压实各级天然林保护责任。不断完善以“乡聘、站管、村监督”模式为主,政府采购服务和自主专业化管护等模式为补充的多样化天然林管护机制,全省聘用天然林管护人员1万多人,并签订森林管护责任合同。严格控制天然林更新和抚育采伐,除征占用林地、灾害和特殊情形外,停止了天然林的皆伐采伐和天然阔叶树采伐。组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审核县级上报材料,线下实地查看天然林保护情况,提升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年度验收效率。
提高补助 加强监管
逐步统一天然林管护与公益林补偿政策。2020年起,省级以上财政对天然商品乔木林的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23元。2021年起,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范围在乔木林的基础上,扩大到灌木林地、疏林地等,补助标准与公益林补偿标准一致。2022年起,将天然商品竹林地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元。开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绩效评价对象、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方式,同时每季度调度各地管护补助资金支出情况,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通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提升能力 筑牢基础
目前,全省配备820多架无人机,应用于包括天然林在内的森林管护。2023年,实施国家级标准化林业站建设54个,省级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30个,举办全省林业站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全省生态护林员骨干培训班,确保每位生态护林员每年至少培训2次以上。优化升级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系统,加强天然林主要指标监测、统计分析功能,结合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夯实天然林数据库,强化成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