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目前,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初步实现了集体林“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这场改革始于福建。
2001年5月,福建省林业厅开展林权证换证试点,武平被确定为试点县之一。7个月后,第一本标注着“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归林农自己所有”的新式林权证在捷文村诞生。
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率队到武平县调研,一锤定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福建林改的序幕自此拉开。
2003年,福建全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得到中央认可;2008年,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策源地和全国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区,福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接续作答“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重大问题,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
坚持先行先试,福建省组织开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多”改革试点,在放活经营权、优化林权管理、推进规模化经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创新采伐制度、发展绿色产业、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林业碳汇、推进金融创新、提升管理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持续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改探路子、出经验、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