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体系再优化。设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市县镇村四级林(山)长组织体系,适时调整优化、科学划定责任区域。全市11个县区159个涉林镇1649个涉林村共设置林(山)长4334名,其中市级5名、县级61名、镇级796名、村级3472名,稳固构建了上下衔接、系统完备的组织体系和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各级责任再压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林(山)长制工作作出指示,部署安排工作、带头巡林督导。各级林(山)长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制定规划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大职责”履职尽责,签订《汉中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印发2023年、2024年《汉中市林长制工作要点》,推动林长制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制度落实再精准。持续在发挥制度效能上下功夫,林(山)长公示牌数量由2022年的1876面增至1936面,公布林(山)长信息、责任区域和涉林违法线索举报电话。优化巡林提醒、巡林日志、巡林台账、督查考核制度,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履职尽责,各级林(山)长有效开展巡林18.1万次。全面推行“三单一函”(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清单、问题发现整改清单、工作提示单和工作督办函)运行机制,下发问题督办函11件,形成“发现问题-集中整改-跟踪问效-成果巩固”闭环工作机制,推动各类涉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工作质效再提升。扎实开展“林长制绩效提升年”活动,印发《汉中市“林(山)长制绩效提升年”活动方案》《汉中市林(山)长制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培训会、重点工作调度会,创建省级林长制示范镇3个、示范村4个,市级示范镇22个、示范村44个。镇巴县、西乡县被评为林长制省级考核激励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切实构建起镇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林(山)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实现林业生态领域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2024年,汉中市林业局将精准发挥林(山)长制统领作用,扎实开展林(山)长制组织体系“回头看”,持续巩固提升“全市林(山)长制绩效提升年”活动成效,督促指导各县区国有林场主动做好全面建立国有林场林(山)长制体系建设,深化“林长+”协作机制运行和机制创新,推动林(山)长制改革全面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