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灾情,自治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组织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专题研究抗旱工作,先期安排应急资金4300万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赶赴抗旱一线指导救灾工作。农牧厅由厅级干部带队,先后4次赴旱情严重地区调研指导,深入了解旱情进展和农牧民受灾情况,迅速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上报灾情,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二强化协同配合。自治区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各部门积极行动、紧密配合。农牧厅与气象等部门强化沟通对接,3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发布预警信息26次;林草部门筹集救灾饲草28万吨;水利部门投入抗旱机电井11.59万眼、运水车辆611辆,有效解决35.3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气象部门采取人工增雨措施,累计面积达到7.5亿亩。
三强化综合施策。农牧厅制定畜牧业应对旱情9条措施,抓紧解决突出问题。饲草保障上,完成调运12万吨。牲畜减损上,提前出栏26万个羊单位,托管代养3万个。资金投入上,自治区、盟市、旗县累计投入资金0.7亿元,农牧民自筹资金3.1亿元,金融机构发放“抗旱宝”贷款0.5亿元,紧急购置饲草料等抗旱物资。
技术服务上,全区组建20支服务团队,开展抗旱技术服务7752人次,同步做好疫病诊疗和病死畜无害化处理,防止灾疫并发。政策落实上,加快发放畜牧良种、草原补奖等惠牧补贴,10个旱情严重的旗县已兑现资金近亿元。动员各地采取积极措施抗旱保畜,大力推广畜牧业转型升级10种模式,推送各级经验做法18个。
虽然采取了积极措施,但受地方财力紧张、牲畜价格下跌等影响,内蒙古自治区抗灾减灾压力仍然较大。下一步,内蒙古将按照本次会议部署要求,既着眼解决眼前困难,抓好饲草调运、托管寄养、舍饲圈养、贷款降息等有效措施,也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特别是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加强动态监测,强化帮扶措施,确保不因灾发生规模性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