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做好乡村振兴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要求,是农业农村部门履行职责的法定要求,是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基本手段方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任务。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充分发挥督导考核“指挥棒”作用;创新开展乡村振兴评估评价,加强第三方评估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做好乡村振兴督查督导工作,有力有效抓好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较真碰硬、客观公正、求真务实。
部分省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及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同期还举办了乡村振兴督查业务培训班,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