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梁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泊”山南、山北水系贯通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泊”山南、山北水系贯通工程 PPP 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96,670.97 万元
4.建设内容:北荡水寨、杏花水村、南滩水营、天佑水寨、运河水园等
5.合作期限:17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维护期 14 年)
6.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
7.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 1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 9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梁山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总面积964平方千米,下辖2个街道:梁山街道、
水泊街道;10个镇,总人口75.14万人。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285.3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735元、13,619元。
(以上信息来自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xn--rhtp4zf1cfra.cn/)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1、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及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施工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 81%;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及资质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 8.1%;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及资质范围内的工程设计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 0.9%;政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 1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96,670.97 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 PPP 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