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今年工作目标是,开展1000个左右示范村、4000个左右整治村建设,优先将有基础的脱贫出列村纳入示范村、整治村范围。持续推进2019年度1000个示范村、3992个整治村建设,有序组织2019年度示范村、整治村建设成效评价。
《实施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包括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等13个方面、36项。
《实施计划》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时限要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支持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使用中央及省级安排用于乡村建设的43项资金,鼓励指导市县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督导考核,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抓美丽乡村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