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每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95立方米,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到2035年,国土生态安全骨架基本形成,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2050年,迈入林业发达国家行列,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意见》具体规划了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国土绿化的七项重大工程措施:即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着力加强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持续推进防治荒漠化工程;着力强化草原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乡村绿化行动;稳步推进城市绿化。
《意见》还就积极推进社会造林,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国土绿化;强化森林、草原经营管理,精准提升生态资源质量;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完善政策机制,培育国土绿化新动能等,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并作出制度安排。
这是一个全新的综合立体国土绿化空间布局体系。从这些体系的构成单元中,我们可以预判一些显而易见的苗木需求趋势。
譬如,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这就需要大家密切关注各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关注各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际苗木需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因各个地区的不同自然、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差异很大,但对树苗的共性要求是能退得下、栽得活、稳得住,既要有良好的生态效益,更要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很显然,不同特色的经济林木是重点中的重点。所以,在各个不同的地区,那些适生、合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高的果树苗便是苗木需求的首要发展目标。而在草原地区,优良牧草毫无疑问是第一需要。
又如,着力加强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这方面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全面落实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规划,大力加强京津冀区域绿化,持续推进长江、珠江、太行山、沿海和平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等。这些生态防护林建设重大工程,其对苗木的内在品质需求,是以生态效益为最高追求目标。因此,那些自身绿量大、光合作用突出、根系发达、水土保持功能强的树苗就是最适合的树苗。特别是那些常绿树种、乡土树种、枝叶发达的树种,更是生态绿化工程建设的首选树苗品种。
再如,在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方面,这个重大工程追求的目标是要多出木材,快出木材,出好木材,出精品木材。所以,那些速生丰产的用材林木,譬如常见的桉树、杉木、松树等,还有那些材质优良的珍贵树种如楠木等都是必然的选择。
持续推进防治荒漠化工程,则要求尽可能多地提供那些适合在沙漠、沙化地区健康生长发育的沙生植物、适合在石漠化地区生长发育的攀缘植物和地被植物等。这个要求肯定是万变不离其宗的。
开展乡村绿化行动,肯定离不开乡亲们天天能见到的那些亲切的常规乡村树种。尤其是那些对当地村民有重要影响和心理作用的本土树种和保护树种等,一定会是乡村绿化行动的座上宾。稳步推进城市绿化工程,很显然就是要尽可能多地提供绿化、美化、彩化效果甚佳的树种。特别是那些造型植物和彩色植物材料,更是城市绿化、美化、彩化的贵宾。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这个特点会更加明显、更加突出。
《意见》就种苗问题有专门的建设要求,提出要培育使用优质种苗,要抓好种苗生产基地建设,要强化现有良种基地管理,要加快良种基地树种结构调整,要建立“产、研、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要抓紧划定一批国土绿化急需的乡土、珍贵、生态、景观树种以及优质饲草的采种基地。要全面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推进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和利用。要合理确定一批保障性苗圃,解决苗木市场“供需失灵”问题。要做好种苗生产与需求衔接。要加强种苗生产与供应的引导。要加强对种苗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督,严禁使用无证无签苗,严把造林种草种苗质量关等等。所有这些,我们苗木业界都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
大政方针,确立的是前进的方向。政策措施,包含的是发展契机。苗木界的同仁,我们不能只顾埋头播种,不去抬头看路。钻研好国家政策部署,透彻地理解其中的内涵和本质要求,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发展目标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同频共振,这样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