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探索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入选国家林草局公布的国家第一批16个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典型案例,是湖北省唯一入选的典型。
开展集体林业改革以来,恩施市有序推进林业综合改革,进一步放开林地经营权,依规流转,建立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
随着林业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逐渐显现,如何为经营主体规模性使用森林资源和农户申请有偿退出林地承包经营权找好结合点,恩施市提出集体林地有偿退出理念,出台《恩施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退出与再发包管理办法(试行)》,从政策层面突破集体林地在保护发展方面存在的难题。
恩施市保障退出集体林地的林农利益,建立审查机制,坚持把农民自愿申请,林地权属明晰,家庭成员意见一致,有稳定就业,有固定收入作为退出的基本条件。同时,建立补偿机制,对申请退出的集体林地,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评估价对其进行一次性补偿。
恩施市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生产活动,坚持生态优先,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仅仅利用森林景观合理开发,最大限度保持原生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35户林农的89.8亩集体林地经营权自愿退出30年,用于公益性公园建设,林农直接获利1246万元,城市获得更多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