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天然林资源29.66亿亩,占全国森林面积的64%、森林蓄积量的83%以上。“十三五”以来,中央不断加大对天然林保护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5年来,天然林保护资金投入达2400亿元,占中央财政林草业总投资的40%以上,其中中央投入2234亿元、地方投入166亿元。5年来,我国天然林面积净增8895万亩,蓄积量净增13.75亿立方米,实现了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双增长,天然林资源质量逐步提升,生态功能显著增强。
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2019年7月12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了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和支持保障政策。目前,已有24个省(区、市)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作出批示,10个省(区、市)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2020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第32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态功能。”明确将党中央关于对天然林实行全面保护的决策转化为法律制度,为建立天然林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提供了严密的法治保障。
支持政策前所未有
“十三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指标。2017年,中央1号文件中对“完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政策”作出部署,将全国所有国有天然林都纳入了停伐补助范围,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分步骤纳入管护补助范围。中央财政对国有林按照每立方米补助1000元的标准,对重点国有林区每个林业局安排社会运行支出补助1500万元。历时3年,完成了对天然林由区域性、阶段性保护到全面保护的跨越式转变。
5年来,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了对天保工程的政策补助标准。国有林管护补助从2014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2017年的每亩10元。2019年,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标准从每亩15元提高到每亩16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同步提高到每亩16元。2016年,人工造林乔木林投资由每亩300元提高到500元,灌木林投资由每亩200元提高到240元;封山育林投资由每亩70元提高到100元;飞播造林投资由每亩120元提高到160元;补植补造、改造培育投资由每亩200元提高到300元。2016年起,天保工程二期国有林业单位社会保险补助标准也连续3次调整提高。
管理能力大幅度提升
5年来,天然林保护顶层设计有序推进。认真推进《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编制、天保工程评估等工作,研究起草《省级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编写指南》《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天然林保护条例》研究和立法工作,建立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点,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天然林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完善工程核查制度体系,规范核查组织建设,首次开展核查问题约谈。天然林管护体系不断完善。全国已建立起近700万人参与的天然林管护队伍,在国有林区建设管护站点3.2万个。各地综合运用3S、物联网、远程监控和无人机等各种智能软硬件技术对天然林资源加强保护。
综合效益显著
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显示,我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91.86亿吨,其中80%以上的贡献来自天然林。5年来,天然林区蓄水保土能力显著增强,天保工程区退化的森林植被逐步得到恢复和重建,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天保工程区实现了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快速转变,林业一、二、三产业比重由2003年的86∶3∶11调整为2017年的37∶28∶35。国有林业职工工资由2011年的2.7万余元提高到2018年的6.4万余元,增长2.33倍。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近60万人长期稳定就业。重点国有林区依托天保工程政策和资金,稳步推动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四分开”和社会职能移交。全国4800多个国有林场有1/3以上在天保工程区内,有天然林资源的国有林场都纳入了天保政策支持范围。
“十三五”期间,国家安排100多亿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补助,使100多万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带动300多万人脱贫。在公益林建设任务和天保护林员的选聘工作中,许多地方都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实现了保护与脱贫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