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广东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挂牌仪式在广州举行。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广东省森林公安划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森林公安机关领导指挥关系统一划转广东省公安厅,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划归同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根据中央关于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规定,森林公安划转公安机关领导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林业主管部门指导。负责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管辖的案件主要涉林木、林地、陆生野生动植物、森林火灾等四大类刑事案件。
据了解,广东省森林公安于198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警种,原实行由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广东森林公安机关组建以来,在打击森林违法犯罪、捍卫国土生态安全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广东现有森林公安机构325个,其中森林派出所231个。现有在职民警2700余名。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7月1日起实施的新《森林法》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国家和省规定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可以行使相关林业行政处罚权。启动实施广东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推动广东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正式挂牌,对于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广东省森林公安机关将强化责任担当,加快与属地公安机关的业务融合、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和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坚持政治建警,保持优良作风,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全力打造一支业精技强、令行禁止、能打胜仗的高素质广东森林公安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