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累计完成营造林38.8万公顷,森林抚育349.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7.3%,森林蓄积增加到22.4亿立方米。
近年来,黑龙江省陆续开展了林地清理、森林督查、打击毁林种参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使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得到优化整合。
“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近3亿亩天然林资源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通过实施禁牧计划,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1.2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以上。退耕还湿1.82万公顷,全省湿地面积达到556万公顷,国际重要湿地达到10处。连续10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将不断加快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强省建设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7.32%,森林单位面积蓄积达到114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0%;珍稀候鸟和旗舰物种生境得到有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