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锦州市深入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行动部署,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多次到鸟类栖息地现场巡护巡查,并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各县(市)区林草部门加强巡查巡护,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展演经营利用单位、花鸟鱼市场、集贸(旧物)市场、饭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候鸟迁徙停留地、集群活动区域等进行巡护和看守,严防死守,严禁非法猎捕行为。目前,全市出动执法车辆609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580人次,收缴鸟笼、粘网等涉及非法猎具91个,解救鸟类179只。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锦州市林草局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在部分鸟类栖息地安装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子、悬挂宣传条幅等20余个。二是联合锦州新闻媒体集团拍摄了爱鸟护鸟公益宣传广告片,在锦州电视台二三频道早晚滚动播放,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三是制订《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告》,在锦州电视台、锦州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发布登载,并印制4000份通告发放到各县(市)区林草部门张贴宣传。各县(市)区林草部门深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集贸市场及展演单位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悬挂条幅300余幅,宣传牌80余个,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通过系列举措,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