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扎实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40年来,全省累计有5亿多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8亿多株。截至2020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7.3%,森林蓄积达到22.4亿立方米。
一是城乡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义务植树结合城市绿化工作,重点美化身边人居环境,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74819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到84311公顷,城市公园达到658个。义务植树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村屯的“四旁”绿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了17.7%,城乡生态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
二是生态脆弱地区治理明显加强。在西北沙化严重地区,40年来累计治理沙化土地60.1万公顷,沙区森林覆盖率由建设初期的不足2%提高到9.28%,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85.7%,各建设单位生态效益级别均为良好以上,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明显减轻,沙区生态脆弱区域环境明显好转。
三是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30周年和三北防护林工程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我为家乡种棵树》大型公益晚会。探索建立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和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设置各类生态标识牌,广泛科普生态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成功组织参加世界园艺博览会和中国绿化博览会等各项绿化展会,对外充分展示黑龙江省的良好生态形象。
四是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不断拓宽。于1982年成立了黑龙江省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的义务植树和城乡造林绿化工作,先后出台了《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规章制度。全省各级党政军领导坚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义务植树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大力推进义务基地建设,坚持推行义务植树接待点制度,全省每年春季向社会公布各地义务植树接待点信息,累计公布义务植树接待点481个。探索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各项活动,开通“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