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部署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省级自评估工作的要求,浙江省林业局迅速行动,加快落实,圆满完成浙江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省级自评估工作。
自评估围绕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省级自评估报告编制指南》,系统收集相关资料、认真研究分析数据,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推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建议措施,全面总结和系统评估了自“十三五”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浙江省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为推进新时代天然林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浙江省自2016年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范围以来,全力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全省现有天然林5047.61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0.15%。2016-2019年,全省天然林总蓄积量从1.79亿立方米增加到2.07亿立方米;近十年来,天然乔木林中的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面积比重分别从44.36%、16.30%提高到54.30%、22.94%。同时,利用天然林补助资金,极大地提高国有林场职工基本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村集体医疗、养老等公益事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