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确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华顶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通告明确,本次登记以华顶国家森林公园审批管理界线为基础,划分为一个登记单元。通过对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水流、森林、湿地、草原、矿产)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以及相应的所有权主体进行调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明晰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以及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明确公园内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并予以统一确权登记。
通告要求,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要积极配合,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本次登记截止于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