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乡村振兴系统建设和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立足新起点、担当新使命,努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二是做好动态监测帮扶。严格执行“四个不摘”,切实巩固脱贫成效,确保不出现1户1人返贫致贫。6月30日前高质量完成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严格实行“五定”工作法,用好防止致贫返贫基金,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帮扶。
三扩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家庭财产认定办法,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实施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机制,将所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四是强化后续扶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对规模较大的集中点派驻“第一书记”,加大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积极争取搬迁后的“空心村”“半空心村”实施同步搬迁。
五是聚集帮扶合力。持续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对口援彝和驻村帮扶工作,做好各类帮扶年度项目规划实施。优化绍兴乐山协作帮扶方式,强化产业合作、劳务转移和人才交流,争创东西部协作示范市,完善飞地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力争4个受扶县每年均落地1个项目,争创犍为浙川东西协作示范园区。
六是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继续实施“双高”治理,推广优化“学前学会普通话”“青少年教育促进计划”“桐华培优班”等成功经验,培育求富求美、向上向善的文明乡风。
七是理顺工作关系。尽快明确乡村振兴系统“三定”规定,理顺乡村振兴系统内部工作关系,进一步厘清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和工作对接,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运行机制,共同协力做好乐山市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