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日前召开的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力争在今年底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
目前,广东省已设立各级林长20717名,其中省级林长10名、市级林长69名。聘用护林员29873名,落实各级监管员8846名,落实林长责任区域5111万亩。到2025年,广东将全面建成运行机制顺畅的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立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9%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森林蓄积量达6.2亿立方米。
会议要求各地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林长体系,厘清林长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抓好严格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监管、高质量开展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7项重点工作。
会议提出,各级林长要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森林草原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要将全面推行林长制考核纳入当地考核事项,制定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因地制宜合理设置考评指标,每年对各级林长进行严格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