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行林长制,到今年年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森林浙江建设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意见》明确,各级建立“一林双长”(林长、警长)责任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林长;市政府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林长,市政府分管公安的领导担任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其他市政府领导担任副总林长,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行分级分区负责。
各级林长将以责任区域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森林火灾成灾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作为重要指标,督导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重点推进森林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全域森林生态建设、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创新、实施林业产业千亿工程、提升森林灾害防控和治理能力、提高林业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六大方面任务。
《意见》还提出,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一林三员”(林技员、林管员、护林员)责任制度,鼓励各地探索“一林三长”(林长、警长、检察长)机制。
通过不断深化林长制的组织、责任和制度体系,衢州市将牢牢构筑起浙西生态屏障,全面增强林业碳汇,全面发展绿色产业,为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助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