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306号令公布了《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自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这是湖南省林业“十四五”期间的第一部立法,林业领域省政府规章由6件增加到7件,填补了湖南省古树名木领域林业立法的空白,对解决古树名木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全社会古树名木保护意识,促进古树名木资源可持续发展,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服务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和美丽湖南建设将产生重要作用。
《办法》共6章36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等部门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统一了古树的三级划分标准,明确了日常养护责任人,确定了古树生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作出了建设项目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的义务性规定。《办法》还明确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鼓励挖掘提炼古树名木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建设古树名木公园等。此外,《办法》还就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认定和公布、保护性移植实施及费用承担、死亡古树名木处理、禁止性行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