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林长”的市级林长体系正式建立。
《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相关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林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建立,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0%左右,森林蓄积量达1.2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40亿元。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
《方案》强调,各级要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建立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实行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实行分区(片)负责,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层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建立市、县(区)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督察的两级督察体系。建立会议、林长巡林、工作督察、林长工作述职评议、信息公开等制度。同时,提出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工作保障。一是建立资金保障体系。二是建立责任考核体系。三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下一步,临沧市将全力推进《方案》落实,着重围绕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加强生态修复、灾害防控、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和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6方面的主要任务开展工作,推动临沧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坚决维护临沧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