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从国家林草局2022年第一季度发布会获悉,《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计划于11月21日-29日在湖北武汉举办,主题为“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国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湿地保护经历了1992-2003年摸清家底和夯实基础、2004-2015年抢救性保护、2016-2021年全面保护三个阶段,并于2021年12月24日出台《湿地保护法》。
30年来,中国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以全球4%的湿地,满足了世界1/5人口对湿地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需求。中国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日趋完备。28个省(区、市)先后出台了湿地保护法规,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实施方案。
中国初步建立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建立了60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00余处湿地公园和为数众多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护率达52.65%。
200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陆续实施了三个五年期实施规划,中央政府累计投入198亿元,实施了4100多个工程项目,带动地方共同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中国是全球首个完成三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国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正式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各地建立了湿地调查监测野外台站、实时监控和信息管理平台并在逐步纳入国家林草感知系统,通过高新技术实现监测监管一体化。
作为《湿地公约》常委会成员和科技委员会主席,中国深度参与公约事务和规则制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的湿地公园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于2005年启动,通过试点制、晋升制等方式,现已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总数达899处,有效保护湿地240万公顷,带动区域经济增长500多亿元。
国家湿地公园分为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和合理利用区,合理利用区面积大都不超过10%。湿地公园的主体定位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同时可开展科普宣教、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合理利用活动,约90%的国家湿地公园免费向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