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发展旅游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提出从提升乡村旅游产品质量、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等方面发力,推动全市乡村旅游有“土味”、有品位,为乡村振兴加码助力。到2025年,全市乡村旅游年接待突破800万人次,年综合收入突破6亿元,吸纳就业创业达到2万人左右,旅游业成为我市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支撑产业。
《方案》提出,以献县马本斋纪念馆、肃宁八路军120师抗战指挥部、黄骅赵博生故居等为重点,强化红色文化挖掘和革命遗址保护,打造一批红色记忆乡村。以任丘哑巴庄遗址、东光谢家坝水工博物馆等为重点,加强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农业遗产等保护利用。依托大运河文化带、环渤海休闲度假带、沿雄安生态旅游带,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田园综合体等重点项目。以高级别景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为龙头,推动沉浸式旅游演艺、精品民宿、房车营地、艺术公社、康养等新业态在乡村地区蓬勃发展。持续开展“文创进景区”“创意下乡”活动,通过举办沧州文创大赛等,整合全市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设计企业等社会力量,加速形成乡村文创和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流通全产业链。
完善乡村自驾旅游服务体系,建立准确规范、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引导乡村旅游智慧化建设,推动乡村旅游重点区域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全覆盖。整合各级各部门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推进乡村旅游客流监测、环境感知及智慧停车等物联网设施建设,将乡村旅游重点村纳入智慧旅游示范点建设。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统领,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风貌,推动沿线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打造全市旅游生态化建设的样板地带。依托南大港湿地、海兴小山遗址等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生态观光、自然科普、户外运动等生态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乡村生态旅游片区。以青县张广王村、吴桥岳庄村、献县南北单桥村,盐山薛堂村等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为示范,推动“改厨”“改厕”“改客房”“整院落”,提升乡村旅游污水治理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水平。
鼓励资源丰富的县乡探索建立乡村旅游协调议事机构,构建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治理机制。扩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建设范围向乡村延伸,打造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标准化试点。推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综合监管平台”向乡村地区覆盖延伸,实现对乡村旅游业态项目、民宿客栈、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等全覆盖。探索建立适合乡村旅游发展的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和旅游客运、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安全监管。
推动旅游帮扶工作走深走实。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深入开展“景区带村”“能人带户”“旅发大会带片”行动,强化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排查监测和政策落实能力。深入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推动乡村旅游商品开发与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协同发展,实现单一农产品生产向多元化经营转型。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领域推行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消费帮扶巩固脱贫成果实施方案”等兴农富农政策,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推动旅游帮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织密织牢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