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设立县、乡镇(场)及村三级森林警长。森林警长牵头做好林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林区安全稳定。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立案侦查管辖范围内的涉林刑事案件。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扰乱林区治安秩序的治安案件。林业部门负责巡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收集、报告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森林警长做好林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林业行政案件。发生森林火灾,第一时间通报森林警长,协助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工作。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联勤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及时共享,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规定。县公安局在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立联络处,县、乡、村三级森林警长名单在林长公示牌上予以公示。
目前,宜章县共设立森林警长58名,其中县级森林警长1名,乡级森林警长19名,村级森林警长3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