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南宁市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把全面推行林长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主动承接自治区推行林长制扩大试点任务,并及时总结试点的先进经验,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共设置市、县、乡、村四级林长2715名(含国有涉林单位),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均担任林长。南宁市还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工作主线,建立林长述职、部门协作、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各级林长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责,并在林区醒目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1742块,接受社会监督。
南宁市各级林长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发展,坚决扛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通过巡林、调研、督导等形式,协调解决自然保护地违规设施整改、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有被侵占林地回收等各类涉林问题1000多起,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全市林业总产值、林产工业产值、花卉业产值始终稳居全区前列,全市林业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胜势成效突出。
推行林长制以来,南宁市林业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积极保障,形成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让南宁城市更绿、生态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