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规划》明确,我国下一阶段防沙治沙工作将按照保护优先、重点修复、适度利用的总体思路,依托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以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引领,以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全力推进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到2025年,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3亿亩。到2030年,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86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9亿亩。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双重”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沙化土地空间分布、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等因素,将沙化土地划分为干旱沙漠及绿洲、半干旱、青藏高原高寒、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沿海沿江湿润五大沙化土地类型区、23个防治区域。根据沙化土地分布特点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内蒙古东部及京津冀山地丘陵、库布其沙漠及毛乌素沙地、河西走廊及阿拉善高原、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及绿洲区、塔克拉玛干沙漠及绿洲区、柴达木盆地沙漠及共和盆地、西藏“两江四河”河谷7个区域为全国防沙治沙重点建设区域。
《规划》确定了今后一个阶段防沙治沙的主要措施。一是分类保护沙化土地。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实行沙化土地分类保护,全面落实各项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促进植被休养生息,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强调对于原生沙漠、戈壁等自然遗迹,坚持宜沙则沙,强化保护措施,力争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推进重点区域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在科学评估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建设区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规划》确定了包括封山(沙)育林育草、飞播固沙造林种草、工程固沙、沙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沙化耕地治理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四大类11项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措施,高质量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十四五”期间,三大优先治理区沙化土地治理任务4869万亩,约占同期全国防沙治沙任务总量的一半。三是适度发展绿色生态沙产业。《规划》明确了沙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布局、重点领域和发展区域。
国家林草局将从组织保障、落实目标责任制、资金政策、科技示范4个方面保障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依据《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防沙治沙任务,分别与防治任务重的12个省(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十四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开展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和林长制督查考核。加强资金保障,2021—2022年,防沙治沙中央投资超过200亿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435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