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牢固树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调整食用林产品监测指标78个,组织开展检测机构扩项评审、现场考核以及林产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制定《山东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山东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强化对食用林产品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举办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跟踪督导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质量,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检机构飞行检查;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及时进行跟踪处置,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餐桌。
经过全省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稳定向好态势,监测合格率比2021年提高了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