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建设内容、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建设内容共分5个章节33条,明确了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的具体措施和目标。从生态保护、管理体制、基础设施、保障措施、产业发展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张家界市国有林场能力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张家界市将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激励机制,对年底考核评分排名前3名的国有林场授予“全市国有林场优胜单位”荣誉称号,并在申报项目资金上优先支持扶持,市级给予五十万以上的工作经费奖励。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张家界市国有森林资源,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生态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新时代国有林场发展新经验,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提供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