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治区将八成以上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任务安排到贫困旗县,通过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等措施,带动贫困人口在生态建设中受益。今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增加到1.67万名,每人每年享受国家护林补助1万元,带动近5万人年均收入超过国贫旗县收入标准;利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区聘用1.5万贫困人口参与森林资源管护,人均增收6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还把全部林业产业化资金和90%的特色经济林基地项目建设资金投向贫困地区,实施林业产业化项目56个。通过开展特色经济林建设、发展林下经济和庭院果树经济等林草产业,共带动1.5万贫困人口增收,人均增收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