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分类大典》包括8个大类、79个中类、449个小类、1636个细类(职业)。其中,第四大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中下设中类健康、体育和休闲服务人员,该中类包括从事医疗辅助、健康咨询、康复矫正、公共卫生辅助、体育健身、康养休闲服务人员等小类,并在小类康养、休闲服务人员中新增森林园林康养师职业,下设森林康养师、园林康养师2个工种。
森林康养师和园林康养师指从事森林或园林康养方案设计、环境评估和场所选择、康养服务、效果评估、咨询指导的服务人员。主要工作任务为: 运用森林或园林康养、林学、风景园林等理论、技术和方法,评估康养环境、选择康养场所;规划设计并指导营建康养基地、康养浴场、康养园林、康养步道等康养设施;使用健康监测设备、健康评定量表等手段,采集、分析、评估康养对象健康状况和健康需求信息,制订康养计划和方案;运用康养技术和自然养生疗法,组织和指导康养对象开展康养活动;评估康养效果并调整康养方案;提供森林或园林康养咨询服务等。
森林康养师职业的确立,有助于促进森林康养事业发展,提升从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优化森林康养资源配置,强化政策扶持;有助于提升森林康养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职业归属感、职业约束力和职业责任感,增强森林康养行业从业人员自律诚信意识、强化行业责任、规范从业行为;为更好规范森林康养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森林康养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近年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支持下,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康养分会在推进森林康养师职业资质方面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下一步将按照《职业分类大典》对森林园林康养行业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优化从业人员能力测评制度,更新森林园林康养行业从业人员知识能力体系,为更好地推动森林园林康养行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