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编委单独发文,在区林业局增设“林长科”,增设科长1名、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实现有单设机构、有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在林长科具体落实下,2022年潼南区召开总林长会议、林长办会议多次,以林长办名义印制各类文件24件,报送各类信息150余篇,牵头办理林长交办问题清单30余件。
潼南区总林长会专门研究和制定了《潼南区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潼南区林长制目标考核办法》等,每年对林长制工作综合成效排名前3的镇(街),分别给予20万元资金激励,率先完善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的具体举措,大大增强了各地推进林长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去年以来,各地建立了“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林业技术员”“林长+志愿者”“林长+督查”等协作机制。2022年“林长+”累计巡林12.8万余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6300余个,林长制从全面建立走向全面见效。
潼南区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率先将林长制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应包含落实、履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极大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好林长制的压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