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念上,垃圾分类将不再停留在政府“大包大揽”的单向线性管理层面上,是外压性的,而是要构建政府、居民、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成为内生性的。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推行垃圾分类提供了基本的硬件保障。但是必须要看到,过去这种在政府大包大揽下,以市场化为主要手段,以无害化为主要目标的垃圾处理模式的潜力已经挖掘殆尽,亟需在新理念引领下形成新模式。《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突出了多元共治社会协同的新理念。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垃圾治理,充分促进政府、居民、生产和服务企业、垃圾收运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自我互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将旁观者、批评者转化为建设者、监督者,形成垃圾分类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人民群众才能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垃圾处理的“邻避效应”才能得到有效化解。
在机制上,垃圾分类将不再停留在对各区、街道、社区、单位等分出了多少各类垃圾的监督考核上,是短期性的,而是更加注重能够切实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的制度建设,成为长效性的。就垃圾处理本身而言,垃圾分类的长远目标是促进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绩效。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为保障。《条例》瞄准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的形成,强化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差异化收费制度的要求,同时提出了净菜上市、快递业绿色包装、机关单位无纸化办公、禁止超薄塑料袋生产销售、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诸多减量化措施,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即垃圾分类并不是垃圾产生之后才开始的,而是贯穿于生产和生活的各个环节,分类可以倒逼目前“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只有企业和个人依法履行了源头减量的社会责任,才能促进居民绿色生活、企业绿色生产和社会绿色发展,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为美丽北京、美丽中国建设做出首都人民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