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重点围绕衡水市、沧州市蔬菜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组织开展基地遴选推荐、培育核准、宣传推广等工作,强化生产管理、标准引领、投入品管控、生产过程管控、检验检测、产品追溯、品质提升。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省农业农村厅会同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政策支持,对认定的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标准化基地,在申报各级相关项目时,可作为优先条件择优推荐。基地可在产品包装、宣传等方面使用“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标准化基地”名称、文字、标志,可加入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标准化基地产销对接平台向全国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