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官”是指为“三长两员”处理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时配备专业法官,并为其提供专业化法律知识培训和点对点咨询、联系,推动破解当前基层林长解决实际问题法律知识不足、护林员管护法律基础薄弱等问题,是连平县法院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联动机制的有益探索。连平县法院还与黄牛石省级自然保护区签署了《关于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法院+林长”协作机制的签约,将进一步推动形成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新模式。
连平县法院将依托黄牛石保护区“森林法官”工作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调解纠纷、巡回审判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等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加强对濒危物种及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为绿美连平生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职能,聚焦森林生态治理的重点环节、重点工程,与成员单位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环资审判,积极探索以修复令状助推森林碳汇增量,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固碳安全边界。同时,联合黄牛石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广泛开展生态保护研学、复绿林地等活动,加大典型案件及社会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宣传力度,以案释法,营造良好的森林资源司法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