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多项重大改革取得突破
改革激发活力,改革释放动力。2019年,资源司围绕林业草原重点工作推进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取得了突出成效。
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一年来,加快沟通协调破解改革难题,与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以及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政府协调推进重大改革事宜;多次组织召开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和改革工作小组会,协调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专题研讨、共同调研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所有权、监管权、经营权行使主体,标志着中央6号文件确定的组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任务完成。启动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直管改革,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5个专项推进组,制定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改革方案》。加快推进地方政府 “四分开”改革,六大森工集团行政权力已全部完成移交。
国有林区改革5年来成效显著,累计减少森林蓄积量消耗3150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实现持续恢复和稳定增长。龙江、伊春、长白山、大兴安岭森工集团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移交属地,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林区经济社会发展,职工收入逐年增长,较改革前人均增长1.48万元,职工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林区社会保持稳定。
创新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11月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的通知》印发。《通知》主要针对林木采伐办证繁、办证慢、办证难等问题,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创新出台便民服务举措,建立告知承诺和信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林农林木采伐办证难问题。《通知》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等便捷高效服务,方便林农办理林木采伐申请,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作用,为林农采伐办证提供集中受理、统一送审等服务。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可委托乡镇政府办理林农采伐审批证,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村(组)一级设立林木采伐受理点。加快推进“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开通林木采伐手机APP系统,让林农足不出户即可申请采伐。将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应用延伸到乡镇林业站,逐步构建集申请、受理、查询和发证等于一体的采伐管理政务服务体系。
资源司为此加快推动林木采伐管理政务平台建设,优化和拓展采伐、运输管理系统功能,探索应用手机APP、二维码、电子印章技术和手段,为打造“互联网+采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林长制改革全面发力。林长制改革是我国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2019年,资源司加快推进各地林长制改革。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全部或部分探索实行林长制,以省(区、市)级正式文件实施林长制的有5个省(区、市),林长制已经由搭建框架、建章立制进入全面发力、成效日显的实质性阶段。实践证明,探索实行林长制,实现了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双赢”。
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将林长制改革确定为省委5项常规督查之一,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2018年省级财政投入林业资金较上年增加46.5%,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20%,森林火灾次数、受害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均比上年下降60%以上。浙江省湖州市通过实行林长制,探索实施了林业综合执法、专职护林员体系、狩猎枪械管制、林区警长体系等改革,全面强化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江西省推行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负责制,全省整合基层监管员9455人、聘用护林员38151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保护管理:守护好每一寸绿色
森林资源是林草事业发展的根基,2019年,资源司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各级合作联动,管理、监督、监测共同协作,天上看、地面查无缝对接,森林资源监管实现了由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到主动式发现、常态化执法的转变。
资源监管锁定新动向。2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要求加强风电场建设使用林地监管,禁止在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脆弱敏感区域的林地建风电场,减少对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损害与影响。《通知》针对近年来各地大规模发展风电,风电场项目占用森林和林地面积大幅上升,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野蛮施工、植被恢复不到位等时有发生的情况,提出要求,禁止在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等区域以及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建设风电场。禁止占用天然乔木林(竹林)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建设风电场的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
着力打造监管新平台。将全国林地“一张图”管理平台更新升级为“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新平台利用遥感、大数据等技术的镶嵌式结合,采取“1个平台+N个业务应用”模式,研发出了森林资源监测评价、森林监督管理、森林经营管理等多个业务应用系统,可以随时查看和掌握全国及各地的造林绿化、林地征占、林木采伐等面积数量和具体地块变化情况,推进森林资源数据及时更新、常态化监管、数字化经营、智能化管理,实现了以科技为支撑的重大创新。
深化完善运行机制。推进森林督查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工作的整合开展,实现“三个统筹”,统筹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工作的协同推进,实现共用一套遥感数据、一次判读区划、一次验证核实、一次现地复核,协调开展、同步推进,减少重复工作、减轻基层负担;统筹省级主管部门、直属院、专员办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各自职责;统筹各类森林资源检查和执法行动,将森林督查打造成唯一执法监管平台。狠抓对2018年森林督查案件的查处督办,将森林督查结果和通报以“一省一通报”的方式督促各省落实整改要求。
执法监管提高震慑力。严守生态红线,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全覆盖森林督查工作,及时发现、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强化整改,坚决打击和有力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与草原司联合启动了“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2517宗;重点督办了大兴安岭滥采野生杜鹃、黑龙江曹园违建别墅、江苏省浦口区“住宅式”墓地、黑龙江尚志市毁林种参、福建“活人墓”等重大典型案件;积极配合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殡葬墓地摸排等工作。
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截至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审核使用林地项目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修筑工程设施项目617项,面积4.65万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82.79亿元,不许可项目3项。
多点发力:森林资源管理成果丰硕
2019年资源司在监测评价、森林经营、林地管理、资源监督等方面多点发力,形成了森林资源管理的丰硕成果。
监测评价,产出数据服务大局。完成了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成果汇总工作,产出了成果数据库、森林资源报告等成果,并上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推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明确年度更新任务、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成果要求,组织6个直属院完成林地和森林变化地块的遥感判读,全国共判读森林和林地变化图斑75.88万个,判读图斑面积116.41万公顷。启动实施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评价,为客观评价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建设成效,完善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政策、规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科学支撑,目前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外业工作全部结束,2020年1月底将完成监测成果分析评价和汇总工作。组织完成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二类调查成果汇总分析,形成了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林场的多级统计表、汇总成果报告。推动调查成果应用,强化其在森林采伐、林地管理、森林经营、监督执法、生态修复等森林资源保护经营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森林经营,强化顶层设计。11月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成为指导全国各地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工作的遵循。《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初步形成森林经营方案制度框架,到2035年形成完备的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意见》坚持生态优先、分类经营、政府主导、规划引领4项基本原则。《意见》要求加快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开展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实行以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为基础的决策管理机制。要重点做好国有林森林经营,努力将国有林区建设成为森林经营先进理念和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基地。要科学实施多功能森林经营,按照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分类区划结果开展森林经营工作。要切实提高中幼林抚育质量,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等措施,逐步解决林分过密、过疏和目的树种少等问题。要认真开展森林经营试点示范,组织引导开展政策、管理和方法创新,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要统筹规范森林经营成效评价,将森林经营成效评价与深化落实各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此外,资源司还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了2018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成效监测评估工作,完成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并开展方案实施试点,同时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督查督办,以实绩献礼30周年。2019年是我国建立森林资源监督制度30周年,资源司为此系统总结了各专员办机构沿革、监督机制创新、案件督查督办等工作,15个专员办在建立约谈机制、案件移交机制、案件跟踪问效机制、案件报告和反馈机制等方面,开展了大胆探索和创新。10多个专员办与监督区的省级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积极借助公检法力量,联合督办大案要案。组织实施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倡导媒体和社会监督。福州专员办等充分发挥林业工作站的作用,开展联合办案。北京专员办等主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促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各专员办共开展约谈183次,约谈753人。
2019年,各专员办充分发挥督查督导作用,前三季度,全国共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75起,涉案林地78879亩,涉案林木74903立方米,收回林地14380亩,罚款(金)8787万元,处理各类违法违纪人员2193人;2018年,对155个县进行了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其中,未建立责任制3个。全国2612个涉林县除上述3县均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向33个监督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反映问题105条,提交建议意见117条。
多年来,我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森林资源快速增长,生态功能持续改善,我国森林资源步入了由数量快速增长向量质齐升的阶段。全国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70年代初的12.7%提高到2018年的22.96%,森林面积达2.2亿公顷,森林蓄积量达175.6亿立方米。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连续30多年保持“双增长”,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据测算,我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89.8亿吨,年涵养水源6289.5亿立方米,年固定土壤87.48亿吨,森林的生态功能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