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共抽检57个苗木批次,根据国家标准或各地的造林设计,针对造林使用苗木的苗高和地径进行检查,造林苗木质量合格率达95%;良种使用情况较好。此次检查涉及的国家或省级重点造林工程均使用良种苗木完成造林任务;标签制度落实较好。各苗木使用单位均能按照要求,落实好标签的使用和保存制度;检疫制度落实严格。28个受检单位严格执行植物检疫规定,全部持有植物检疫证书,其苗木来源可追溯,无来源不明苗木;生产经营建档较规范。造林单位均建立种苗经营和使用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责令出现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督促使用不合格苗木的单位进行换苗补植。吉林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复查。 吉林省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蔡群说:“今后,吉林省将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规范林木种苗市场,进一步推动吉林省林木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