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随机抽取造林工程项目,随机选取造林地块和造林树种,依据造林作业设计或中标通知书检测造林苗木相关指标,判定苗木质量。同时,查看造林苗木档案是否齐全等,并出具现场抽查意见书。对苗木质量不达标,造林苗木档案不合格的,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的,指导相关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针对种苗质量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指导造林责任单位依法完善造林作业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设计使用林木良种和乡土树种,严格执行“三证一签”、招投标等造林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确保科学绿化造林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