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乡村治理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总要求,以保障乡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强调,通过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等措施,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覆盖乡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终端延伸至基层一线,村(社区)法律顾问切实发挥作用,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