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支撑。为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筑牢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河北省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法规性、制度性、政策性文件,为全省依法推进草原保护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完善地方法规,强化法治保障。为进一步推动草原健康发展,河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张家口市禁牧条例》《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填补了河北省草原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为草原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改善、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划定基本草原,强化保护监管。河北省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在全省7个设区市60个县(区),划定基本草原1785.5万亩。同时,河北省还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加强草原禁牧监管。在加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河北省每年防治草原鼠虫害面积400万—500万亩。为更好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河北省不断加大草原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
争取财政投入,强化治理修复。河北省大力实施退化草原生态治理修复,累计争取中央资金14亿元,完成“三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00万亩。从2020年开始,每年争取省级财政投入1.8亿元,持续巩固张家口坝上地区休耕种草181.26万亩,扩展绿色空间。
推动示范引领,强化试点建设。河北省推动完成了塞北黄土湾、尚义察汗淖尔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初步规划编制和专家评审论证,按照“边规划、边建设”的原则,草原自然公园已进入实质建设阶段。塞北管理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国有草场被纳入国家首批18个国有草场试点建设单位,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